【农村金融时报】
当前,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困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和发展的主要矛盾。
以宁夏石嘴山地区为例,该地区经济结构持续下行,经济结构调整举步维艰,大多传统行业小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企业资金流紧张,信用风险集中爆发,给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带来较大威胁。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又是该类贷款的重灾区,由此造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生息资产减少,利润下降,流动性紧张,经营风险加大,生存和发展遭受到严重危机,同时也不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盘活这部分“沉淀资金”,对壮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监管指标,增强发展后劲,不断扩大生存空间和市场份额,意义重大。
要盘活不良贷款,需了解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找出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的方法。笔者调研发现,不良贷款的产生原因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
在盘活不良贷款的同时,还应防范不良贷款的产生,防止“一边处置,一边上升”现象的出现。
首先,应建立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完善信贷授权、授信制度。
一是完善以审贷分离为核心的风险约束体系,实行贷款风险度量化控制和审批权限的分级控制,对不同层次的贷款决策人员进行不同的权利约束。良好的信贷监督机制能够保证信贷人员严格执行信贷政策,能够预防人为因素对贷款发放的不正常干扰,防范信贷人员舞弊、欺诈等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内授权、对外授信的管理,合理界定信贷授权、授信限度,充分考虑安全性、效益型和流动性原则,根据信用社的经营规模,经营实力和经济效益等因素,实施统一的信贷政策。
三是把好贷款审批关,正确选择贷款投向是新增贷款风险管理的关键。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吸取“重大轻小”、“重规模轻质量”、“重放款轻管理”的教训,坚守“支农”、“支小”的主阵地不动摇。在农村市场和小微企业领域精耕细作,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其次,应健全和完善信贷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贷款风险责任,坚持以风险管理为中心,努力提高信贷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信贷岗位责任只是实现信贷管理规范化的必要条条件。明确岗位职责,促使信贷人员定期审查自己的贷款,及时了解借款人的业务,密切注视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相关担保情况,确定有问题的贷款,及时分析上报。
二是本着“权力与责任对等、风险与收入挂钩”的原则,对信贷操作进行责任规范,建立风险防范责任制,自上而下层层分解风险防范责任。
最后,应完善信贷管理操作程序,切实加强贷款的“三查”制度。
一是对贷款调查、借款人资信评估、贷款审批、发放、管理、清收等制定一个合理完善的标准化规定。
二是切实落实信贷“三查”制度是农信社防范风险贷款的关键环节,不能流于形式,着眼于贷款的效益性和安全性有效结合。如果信贷人员跟踪检查不及时,督促不利,致使问题贷款不被及时发现应承担相应责任。
笔者认为,处置不良贷款应采用如下方法:
一是对不良贷款进行全面清查,逐笔核查不良贷款基数,设置不良贷款核算工具表,根据统计数据及企业报表建立不良贷款档案及工作台账,按月分析、考核、制定清收方案。
二是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向每一贷款户发放贷款催收通知单,并要求贷款户或担保人签字,对贷款手续不健全的要及时补办各种相关手续并确保未能收回的不良贷款诉讼时效的延续。
三是根据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不同采取不同的清收办法。对不良贷款余额较大的贷款户制定不同的分理处阶段的盘活措施;对不良贷款余额小的客户要尽量做到一次清收完的原则。
四是在清贷过程中要严格贯彻保密性原则,防止给清贷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另外,还要积极协助贷款户清收外债以用来归还贷款。并且不定期举行研讨会,分析情况,找出清贷办法。
五是大力开展清收不良贷款宣传活动,使广大贷款户了解信用社的信贷政策及法律、法规,增强还贷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维护信用、珍爱信用的良好风尚。
六是对收回的抵贷资产应妥善保管,建立档案,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转让、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加以处置。使抵押物尽快变现,以增加其安全性和流动性,减少抵贷资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