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中国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正式收购国开行持有的15家村镇银行股权。
记者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示的信息看到,此次收购交易金额共计10.87亿元,中国银行与新加坡淡马锡下属的富登金控为联合收购方,其中中行出资约为人民币9.78亿元。
在15家村镇银行易主的背后,是国开行和中国银行在此领域各自战略定位的不谋而合。对村镇银行而言,通过资本的“换血”是否可以焕发新的活力?对于许多持有村镇银行股权的机构而言,这都是一条值得关注的路径。
村镇银行资源再整合
自银监会于2006年12月出台政策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起,国开行一直是积极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金融机构之一。记者梳理发现,就在政策开闸后的第二年,国内共新设村镇银行19家,其中由国开行参与的就有5家,占到近四分之一。10年后的今天,国开行为何要将旗下的村镇银行资产全部出清?
国开行表示,整体转让旗下村镇银行股权,一是有利于贯彻国家“三农”和小微金融政策的要求,实现股权转让后,充分发挥受让方对村镇银行集约管理、规模经营的优势,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二是当前国开村镇银行已经具备市场化退出条件,完成股权转让后,有利于国开行集中资金和资源,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社会瓶颈领域、薄弱环节;三是监管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规模化、集约化收购其他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股权,此举也有利于批量化扩大村镇银行规模,促进村镇银行集团化经营发展,将受让方村镇银行支付手段、产品研发、系统功能等优势与国开村镇银行有机结合,增强村镇银行核心竞争力。
可以看出,在国开行看来,整体转让旗下村镇银行股权是一次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再分配,国开行此后可以更好的集中资金和资源深耕自身的战略方向,这15家村镇银行未来也将在受让方的管理下获得更好的发展。
事实上,想要接过国开行旗下的村镇银行资产并非易事。对于谁来接盘的问题,国开行作为转让方对受让方开出的条件很高。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信息显示,受让方参与受让标的时,须同时受让挂牌转让的全部15笔村镇银行股权标的,不得仅受让部分村镇银行股权标的。
项目信息还对受让方资格提出了要求,即截至挂牌期满日,意向受让方须拥有至少5年的控股或参股中国境内村镇银行经验,具有对村镇银行进行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管理和运营的丰富经验和能力;截至2016年6月30日,境内意向受让方作为主发起人设立并持续持股的村镇银行不少于20家且该境内意向受让方合并口径下经审计总资产不少于5万亿元人民币。
此外,境内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实际控制公司。而含有境外公司的联合体作为意向受让方时,境内意向受让方受让村镇银行的股权比例须超过标的股权的50%。
从上述要求看,国开行不仅仅是想要单纯的转手,而是希望给旗下的村镇银行找一个更有利于其发展的“下家”。从这些硬指标来看,符合要求的机构在国内也并不多。
最终的结果可谓皆大欢喜,实力强劲的中国银行与新加坡淡马锡下属的富登金控做为联合收购方接下了这15家村镇银行。
作为目前全国最大的村镇银行集团,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接盘国开系村镇银行并不令外界意外。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由中国银行与淡马锡下属的富登金融控股公司于2011年合作设立,目前已在全国12个省市设立了82家机构。此次集体转让的村镇银行所在地,大部分属于中西部地区,而在中银富登的机构版图中,中西部地区也是其村镇银行的主要分布地,占比达到其村镇银行总数的78%。
中行也在公告中表示,此次收购是中国银行深入贯彻国家三农政策、提升县域金融服务的具体实践,有助于进一步扩大村镇务规模,巩固在村镇银行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更好地服务于中西部地区和县域实体经济。
中行相关人士也表示:“通过并购和自建等方式逐步扩大村镇银行机构覆盖面,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巩固在村镇银行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更好地服务于中西部地区和县域实体经济,这是中行推进普惠金融的重要战略布局。”
一场双赢的收购
一场价值10亿元的转让大单已经敲定,目前业界更关心的是这样过渡之后,原属于国开行旗下的村镇银行能否顺利融入中银富登。
先来看看中行接手的这15家村镇银行的经营情况。在转让之时,国开行披露了旗下村镇银行的业绩状况。2015年,这15家村镇银行业绩尚为可观,除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亏损834万元以外,其余14家村镇银行全部实现盈利,其中净利润最高的是天津西青国开村镇银行,达到2326万元。然而,到2016年业绩就并不乐观。去年上半年,亏损的有8家,其中最严重的是宜城国开村镇银行,亏损达到7061万元。
面对这样的情况,中行可谓做足了工作。记者从中行了解到,中行为本次收购制定了业务整合计划,并已着手开展有关工作。在顺利接管国开行村镇银行后,将充分运用过往村镇银行领域经验与技术,尽快将其纳入中银富登统一管理。把中银富登在管理模式、支付手段、产品研发、系统功能等方面的优势与原国开村镇银行有机结合,增强并购村镇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谈及具体的管理模式,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中银富登的主发起行中国银行采用了村镇银行项目指导委员会和筹备组相结合的公司治理方式。项目指导委员会由中行与富登金融双方派员组成,成员均是各自高管,负责对村镇银行项目的重大战略问题进行商议和决策;在联合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筹备组承担村镇银行管理总部职能,负责项目的日常监控和中后台服务。
“从实际运行情况看,这种管理方式相当有效,既确保双方股东对项目方向性问题的把控,又保障了村镇银行日常经营决策的独立和高效。”该负责人说。此外,中行在人才培训、信息科技、结算体系、运营服务及流动性保障等方面对村镇银行项目给予了大力支持。例如,村镇银行依托中行的结算服务体系,以低成本方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金融基础设施,并承诺给村镇银行项目30亿元的流动性支持,为村镇银行发展提供保障。
“这次交割完毕后,原国开村镇银行也将统一采用此类管理模式,以更好地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管理。”上述负责人表示。
其实,在年初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就传出讯息,今年将组织开展村镇银行投资管理模式试点,增强集约化管理、专业化服务、规模化发起水平,同时,出台村镇银行监管指引,完善规制、加强监管,指导其正确定位,发挥支农支小作用。
上述负责人还对记者表示:“虽然规模数量不断扩张,但是‘扎根县域、支农支小’的战略定位不会改变。”近年来,中银富登在股东支持下,通过批量化、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式发起成立村镇银行,在商业模式、风险内控、IT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等方面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有较强的中后台服务、集约化管理能力,能用更广阔的覆盖面,更好地服务县域,支农支小。”该负责人说。
谈及对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群体进行管理的注意事项,上述负责人表示,毕竟每家村镇银行的成立时间和发展情况不一样,如今又引进15家“新鲜血液”,因此要遵循循序渐进,差异化授权的原则。
“具体来说,单家村镇银行成立初期,经营管理权限较小,管理总部要分条线对其进行深度帮扶,类似于事业部管理,我们称之为1.0模式;在成立半年以后,总部要对其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如果符合条件则进入2.0模式,村镇银行在风险、财务、人事等方面将享有更大的权限;此外,我们正在探索3.0模式,在条件成熟的村镇银行吸收更多民营资本进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村镇银行将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上述负责人说。
资本“换血”换来新生?
事实上,主发起行将自己旗下的村镇银行资产全部出清,已并非先例。2016年10月,银监会发布公告,同意包商银行受让渣打银行持有的和林格尔渣打村镇银行4000万份股权,受让后,包商银行成为和林格尔渣打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持股比例为100%。
作为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之一,渣打银行放弃了这家组建已有8年之久的村镇银行。由于和林格尔渣打村镇银行是渣打银行目前惟一一家村镇银行,因此,该银行的转手也意味着渣打银行退出这一领域。
除了像国开行、渣打银行将自己的村镇银行全部出清之外,主发起行部分转让自己股权的事情在业内更是频繁,这其中包括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金融机构。
4月20日,在乐山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的拍卖会便对乐山市商业银行持有的四川成都蒲江民富村镇银行的724万股、130万股进行拍卖,拍卖价格分别为1100万元、197万元。
2016年1月,重庆农商行以9291.8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云南大理渝农商村镇银行36%股权。据了解,大理渝农商村镇银行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本2亿元,重庆农商行持有51%股权。此举意味重庆农商行放弃对该村镇银行的绝对控股地位。
对此,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存在城商行、农商行转让股权,但城商行、农商行退出的村镇银行市场的案例几乎没有。这是因为在严格监管下,大批城商行、农商行成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主体,他们热衷于在异地发起村镇银行,完成异地布局。而目前多数村镇银行已运作多年,逐步达到稳定、成熟的运营状态,期间,主发起银行付出了极大的资金、人力成本,帮助村镇银行度过了最艰难的时间。刚到回报期就要退出的可能性十分微小。”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末,全国又有279家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其中农商行、农合行占到一半,城商行占三分之一,农信社占十分之一,其余机构不到十分之一。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城商行、农商行转让股权一方面是出于自身战略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迎合了监管层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态度。
记者梳理发现,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2012年5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文件中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通过比例的调整,进一步扩大民间资本占村镇银行股份份额,吸收更多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
截至2016年底,村镇银行实收资本1135亿元,其中引进民间资本达到815亿元,占比已达到72%,入股村镇银行已经成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重要渠道之一。
对此,银监会农村金融部副主任马晓光曾指出,民间资本的进入对促进村镇银行稳健发展,强化支农支小服务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一是壮大了村镇银行资本实力,提升了村镇银行持续经营以及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强化了战略定位,提高了普惠金融服务的水平;三是优化了股权结构,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得到增强。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对村镇银行而言,在各种资本的进、退过程中,特别是民间资本更多的加入,对村镇银行而言是有好处的,特别是对经营状况不好的村镇银行而言,经过一场资本的“换血”,村镇银行本身在治理上将迎来新的改变。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目前村镇银行整体发展良好,但也有一些机构发展不容乐观,对此银监会是否会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
对此,银监会农村金融部主任郭鸿日前表示,目前银监会正在研究如何做好风险处置和化解,总的原则是“一行一策”。“对于缺乏定位定力的机构,要加强市场定位监管,指导其正确定位,督促其在农村金融市场做精做细,发挥支农支小作用,提升服务水平;对于零散发起,主发起行支持有限的机构,要推动其主发起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将股份转让给有能力管理的其他优质主发起行,实现村镇银行的‘劣转’;对于监管指标严重不达标、经营难以为继的机构,将在建立完善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实现‘劣汰’。” 郭鸿说道。
上述业内人士坦言,相比村镇银行背后资本的进出,银行退出机制的出台将会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银行业在整个金融市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稍有波动就会产生难以预计的影响。因此,相关政策的制定会十分谨慎,而且这也涉及到很多具体细节,各个银行的问题也不尽相同。村镇银行这样的涉农机构,如果破产,还有很多细节更需要好好斟酌。此外,退出机制的出台还需要有存款保险制度的配合。”